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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文论研究的观念与方法问题探讨

来源:硕士论文网,发布时间:2021-03-20 16:53|论文栏目:汉语言文学专业论文|浏览次数:
论文价格:150元/篇,论文编号:20210320,论文字数:30056,论文语种:中文,论文用途:硕士毕业论文
硕士论文网第2021-03-20期,本期硕士论文写作指导老师为大家分享一篇汉语言文学专业论文文章《当代中国文论研究的观念与方法问题探讨》,供大家在写论文时进行参考。
  对当代中国文论的变革发展,我们有必要提升到文学理论研究的观念与方法层面进行总结与反思。值得提出来探讨的当代文论主要问题,一是其研究对象,是否仍然需要坚持以文学为中心?二是其研究向度,究竟应当向内还是向外?三是其研究基点,到底是以理论为中心还是以实践为导向?四是其研究路径,有无必要坚持本质论或是转向知识论?五是其研究方法,从论证、描述到阐释应当如何认识?围绕这些当代文论研究观念与方法问题所形成的争论,既反映了当代文论变革发展的进程,也显示了当代文论研究面临的困惑与挑战,值得深入探讨。
  关键词 当代中国文论;观念与方法;本质论;知识论;阐释论
  当代中国文论历经 70 年变革发展,对此我们既需要回顾也需要前瞻,既需要全面总结也需要理性反思,既需要看到成绩也需要直面存在的问题,这样才能不断温故知新砥砺前行,更好地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对于当代中国文论,我们也许不能仅限于描述几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已经取得的理论成果,而是有必要提升一步,从研究观念与方法层面进行总结与反思。我国当代文论尤其是新时期以来的文论,既有很大的理论进步,也有许多新的理论困惑和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当代中国文论要面向未来继续创新探索,致力于建构新时代文论的话语体系,就难以回避这些基本问题。本文试提出以下几个至今仍争议甚大的问题来进行探讨。自现代文论开始建构以来,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似乎不言自明,理所当然以文学现象作为研究对象。什么是文学现象呢?就是人们的现代文学观念所认同的那些文学作品以及作家创作现象。现代以来各种中外文学史著作及中外文学作品选本,都是这种经典性文学现象的具体描述或呈现方式。现代以来的文学理论(特别是教材)就是以这样的文学现象作为阐释对象而建构起来的,它与上述中外文学史著作和文学作品选本形成了同构性的相互阐释关系。当代文学理论研究也是这样延续下来的,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并不感到这会有什么问题。然而在新时期以来文论的变革发展中,这个看似不成问题的问题在文论界的不断反思中逐渐凸显出来。这个问题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当代文论反本质主义提出的疑问。有人认为,“文学”是一个不断建构的概念,不同时代的“文学”概念有不同的能指与所指,所以根本无法确“文学”所指对象究竟是什么。而且从文学现象而言,所谓文学与非文学难以区分,就像杂草与作物难以区分一样,既然无法划分文学的边界,便无法确定什么是文学。如果要确切说明什么是文学,这本身就有本质主义之嫌;如果不能确定什么是文学现象(对象),那就难以对其进行研究,这就构成了一个永远无解的逻辑悖论。其二,文化研究转向形成的冲击。文化研究针对此前盛行的文本中心论过于狭隘的弊端,主张回到文学研究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来,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但这种文化研究转向越走越偏,有的主张不一定要研究文学现象或文学问题,在一些所谓跨学科研究中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少文学因素了,成为所谓“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也就是由“文学理论”变成了“理论”其三,当代文学泛化发展带来的问题。如今文学已经完全泛化,与各种泛文化现象混而不分,没有什么纯粹的文学,而且所谓“文学性”在各类文本中都能找到,因此也不必局限于所谓文学研究。还有人干脆认为当今文学已经死了,根本没有什么文学研究对象可言,如此等等。这就构成了当代文论研究中的“去文学化”现象。这种情况过去的文学理论研究没有遇到过,如今这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已经提出来了,需要当代文论研究去面对和做出回答。
当代中国文论研究的观念与方法问题探讨
  笔者以为,无论文学的内部与外部关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当代文论研究都应当坚持以文学为中心,否则就是名不副实。正如有学者所强调的那样:“任何一种成熟的理论,都有自己确定的对象。理论依据对象而生成,没有对象就没有理论。放弃和改变对象,理论就不再是关于该对象的理论。”“一个对象模糊、论域失范的学科,不可能成为有生命力的学科。对象的存在和生长是学科存在和生长的必备条件。”[1]文学理论学科当然也是如此,过度“去文学化”,必然导致文学理论研究的自我迷失。其实,上述问题有的可能属于观念迷误,有的则正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比如,所谓文学的边界以及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界线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寻烦恼的观念迷误。因为任何现象都是复杂的,任何事物的区分都是相对的,不可能像楚河汉界那样划出泾渭分明的边界,文学与其他文化现象之间显然也是如此。任何一种文学(文论)研究,都不可能也不需要事先划定明确的边界,而往往是面对某些特定的文学现象(对象)展开,在此基础上建构相应的文学观念。要求划定明确的文学边界,并且把所有文学现象涵盖无遗,这样的文学(文论)研究恐怕永远没有人能够做到。再如关于“文学”的概念,它的能指与所指无疑都是历史地建构的,必定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嬗变,不可能有永远不变的文学观念。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当代文论研究面对当代文学发展现实做出理论阐释,从而建构当今时代所需要的文学观念。因此,“文学”概念能指与所指的因时而变,并不足以构成对文学研究对象的怀疑与否定。至于当代文学实践与文学形态的变异性发展,则恰恰作为新出现的文学现象,要求当代文论对之做出应有的事实分辨与理论阐释,而不能把文学研究对象的问题模糊化、虚无化。所谓文学死亡的论断,则多属危言耸听,并不足以构成对文学研究对象的消解。
  从中外文论史的情况来看,实际上没有哪种文学理论是可以无所不包、说明所有文学现象的。一定时代最有影响和阐释力的文学理论,往往都是基于那个时代最有创造性的成就和最有特色的文学对象进行理论阐释,并且致力于建构反映那个时代文学精神的文学观念和理论形态,从而引导和促进文学实践发展。西方从古希腊《诗学》到后来的新古典主义文论、浪漫主义文论、现实主义文论,以及各种现代主义文论等,我国从古代到现代不同时期的诗文理论、小说和戏曲理论等,几乎都是如此。当今时代的文学理论研究,应当依据这种历史经验,一方面基于当代文学的开放性和多样化发展,致力于各种专门化的文学理论研究,比如网络文学理论、大众文学理论以及各种文体类型的文学理论等,对某个方面的文学对象进行说明和阐释,建构相应的文学观念和理论形态,从而起到应有的理论认识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即使是基础性的文学理论研究,也未必要求无所不包涵盖所有文学现象,而是应当将历代和当代的经典化文学现象作为主要阐释对象,建构当今时代所需要的文学观念和理论形态,从而起到应有的理论支撑和引导作用。如果说对于从古典到现代的经典化文学现象人们已有一定的共识,那么当代的经典化文学现象,恰恰需要我们从各种泛文学现象中去搜寻和发现。把那些更富有艺术创造性和丰厚文学品质、更能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学对象发掘出来,以此为对象进行理论概括和文学阐释,重建当今时代所需要的文学观念和理论形态,应当说是当代文论研究最重要的使命。以所谓“文学”概念说不清楚、文学对象模糊不清无法把握为理由,否定以文学为中心的研究目标,甚至走向“去文学化”,就失去了文学理论研究的基本前提,也放弃了文学理论研究的职责和使命,必然导致当代文论研究的自我迷失。
  正如有学者所说:“按唯物辩证的观点来看,在一切理论包括文艺理论中,观点与方法总是统一的。”[6]还有学者说:“一般说来,理论制约着方法,方法服务于理论……不同的文学观念规定着不同的方法。”[7]只不过在当代文论研究中,通常我们对理论观念方面的问题更为敏感,对研究方法方
面的问题则可能并不那样自觉。虽然新时期之初文论界曾兴起文学研究方法问题的大讨论,但主要兴趣在于引进外国文学研究方法,而对自身研究方法问题缺少深刻反思。任何一种文学理论的系统建构,提出某种理论观念并进行全面阐述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于提出这种理论观念的依据何在,以及这种理论的生成路线、推演逻辑和思维方法是否合理,这往往决定某种理论的学理性和说服力,以及阐释的有效性。当代文论研究方法大致有论证、描述与阐释三种主要类型,这里简单做些比较分析。新时期前后较长时间里,文学理论研究中比较流行“论证”式研究方法,主要表现为“观点 + 例子”的论证方式,这与传统本质论研究思路和理论观念恰相适应,其中既有苏联文论的深刻影响,也与我国历史悠久的“原道、征圣、宗经”的传统相契合,因而容易得到普遍认同和应用。然而从现代学术观念来看,这样的研究方法或论证模式是值得怀疑的。首先是理论“观点”,既不是从文学对象或文学实践经验的归纳推理中生成,也不是基于文学现象的高度抽象概括与逻辑演绎生成,而是像过去的“注经”传统那样,直接把某种“圣人之言”确立为总体观点,由此推演出其他具体观点,而这些观点都被认为是具有权威性的,不能怀疑和动摇的。其次是“论证”方式。最突出的特点,一是“名言”论证,从理论上阐述这些基本观点时,注重引用中外古今著名理论家的论述作为依据,以此证明理论观点的正确性;二是“选例”论证,为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往往也要从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和作家作品中精选一些实例进行分析,既是用理论观点来阐释文学实例,同时也是用文学实例来证实理论,达到彼此相互阐释与确证。从这种理论模式和论证方法自身的封闭系统来看,似乎具有其自洽性,然而这种论证实际上又是经不起质疑的。因为按照这种论证逻辑,同样可以找到一些与此不同甚至相左的名人之言,或者与此不合甚至相反的文学之例,来证明关于文学的理论与实践并非如此。只不过在那种惯常的论证方式中,凡是不利于这种理论建构的东西都会被过滤和遮蔽掉,积久成习,也就成了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惯性和研究方法。其实这种惯性思维和研究方法在后来各种研究中仍然普遍存在,只不过把原先的“名言”论证换成了后现代理论大师的高论,把“选例”论证的对象扩大到文化范围,对此仍然需要有足够的认识。
   在文艺学反本质主义讨论中,上述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被当作本质主义弊端之一受到质疑,这是很有必要的。此后当代文论转向“知识论”研究范式,它在理论观念上是反本质论的,当然也就不存在要对某种理论观点进行“论证”的问题。它的基本观念是把文学理论看成一种历史性、地方性的学科知识,或者把文学放在多维文化关系中进行观照,从而建立一种知识系统,文学理论就是把这种关于文学的知识系统呈现出来,因此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突出特点就是“描述”。在不同的理论框架中,这种描述的对象和方式可能各有不同,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现象或文学存在方式的描述,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的各种关系维度及其特性的描述,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理论知识谱系本身的描述等。总的来看,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描述,都是以某种理论知识形态使文学存在的图景得到不同方式的呈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疑是有价值的。但从理论功能方面来看,文学理论仅限于描述和提供某种学科知识,又显然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有学者批评这种现象,认为有些文学理论教材只是按照某些西方文论模式,以新的方式重新编排文学理论问题,无法形成完整的理论系统,看上去更像是文学理论关键词研究,也有的只是梳理连缀历史上的文学理论知识,成为文学理论专题资料汇编,使文学理论知识反而被解构为碎片[8]。在当代文论的“知识论”研究转向中,这方面的问题显然也是值得关注的。近期关于“强制阐释论”的讨论,把“阐释”论研究方法问题凸显出来了。文学理论的研究和阐释关涉理论的生成路线、生成逻辑、阐释方式等问题。张江提出“强制阐释论”首先针对西方文论的理论中心主义现象,明确提出了“理论的生成路线,即理论从哪里出发,落脚于哪里”的问题。他认为理论中心论的总体倾向是:“文艺理论不是从文艺经验和实践出发,而是从概念和范畴出发;概念生成概念,范畴生成范畴;理论是唯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理论成为研究和阐释的中心。”[9]如前所述,这种情况在过去那种以“圣人之言”立论而加以论证的理论模式中就早已有之,只不过在后现代主义理论中显得更加突出罢了。实际上对文学理论研究而言,“阐释”也许是比“论证”“描述”更值得重视的研究方法,问题只在于如何避免“强制阐释”而走向合理阐释,在这方面有待于形成当代文论研究的方法论自觉,从而推进阐释论方法研究。张江在批评“强制阐释论”的同时,相应提出了“本体阐释论”的建构性命题,大力倡导从文学实践、文学经验和文学作品出发进行研究阐释,认为文学理论应该是文学直接经验的映照和总结,“理论的成长,由感性和对表象的体验出发,经过反复归纳推理,零碎散乱的表象集合抽象为概念、范畴,再由实践多重调整校正,形成与对象本身生成及运动规律相一致的规则、范式,最终达到深入本质、把握规律的理论目的”[10]。王元骧认为,提出文学理论的生成路线问题来进行讨论很有必要,但他认为理论研究只强调从具体经验出发进行归纳推理是不够的,还应通过抽象思维把握事物本质,以此为逻辑起点运用演绎推理进行理论阐释,充分“肯定演绎推理在理论建构中的重要作用”[11]。通过这样的讨论,有助于将阐释论方法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实际上近年来已经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摆脱过去那种简单化论证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阐释论方法的研究探索之路。如今更应当加强这种自觉性,把阐释论提升到文学理论研究方法论的层面上进行更深入的探讨,这对推进当代文论话语体系重建大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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